陈军华

2021/4/1 17:01:39

陈军华,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法制大队中队长、三级警长。

入警23载,他先后在坊子区看守所、凤凰街派出所、穆村派出所、法制大队工作,从一名“新警”到现如今的“老警”,他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6次、获得齐鲁先锋警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2017月12月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2019年3月被潍坊市坊子区评为第六届全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9年12月被评为首届“潍坊最美基层民警”。

他喜欢跟自己较真,为了不断充实自己,他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自考,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先后取得了法律专科、本科学历,并在2011年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他善于钻研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先后撰写了论行政调解、关于对人造器官造成伤害的案件分析、浅谈聚众淫乱案件的侦查、故意伤害案件犯罪证据审查常见问题、如何做好法制审核工作等多篇调研文章,先后被公安部、省厅、市局采用发表。

二十三年来,他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干过社区民警,当过内勤,做过侦查员,担任着法制员,在工作中,从来不拈轻怕重,不怕疲劳、不怕吃苦、也从无怨言和牢骚,无论什么面对什么困难,接到什么任务,都人竭尽所能,全力以赴,认真负责,从接处警到案件查处,都积极、认真的完成各项调查取证工作,查处破获多起积压、疑难案件,曾多次参与全局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为全区社会面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每年审核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行政案件300余起,对审查起诉的每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执法程序等都认真审核查证,在审查后都列出侦查工作提纲,会同办案单位补充证据,使其经办的每起案件都达到了适用罪名准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齐全合法,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在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核把关,无一起因把关不严而发生的冤假错案。

他严于律己,始终以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工作透明,不谋私利,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中,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共同维护大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自身修养上,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从小处着眼,顾全大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始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养成了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在执法办案中,他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为警清廉,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案件的数量与质量并重,认真践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要求,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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