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兰

2016/5/30 17:59:08

“工作着是美丽的,能为社会、为人民奉献是幸福的。”“选择了法官职业,就要为之奋斗,不管失去多少,我都无怨无悔。”一句句肺腑之言感人至深,道出了寒亭区人民法院法官于春兰对事业的热爱,对党和人民的赤诚。

心系百姓,让生命闪烁灿烂光华

法院工作人员调配流动性大,无论在哪个岗位,她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忠于法律,她心系百姓,一心一意为群众着想。

1994年在双杨法庭工作时,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是一位70多岁老太太,状告三个儿子。面对这样的一位特殊原告,在听取老太太的诉求后,请村干部出面,多次做老人三个儿子的工作,该案最终调解结案,原被告母子抱头痛哭,握手言和。2004在民一庭工作时,办理了涉及614户农户的劣质种子坑农一案,她亲自去现场不下十次,主动到农户家中了解案情。从立案、送达、开庭,直到写判决、宣判,均由于春兰与书记员两人承担。被告中有济宁、荷泽的,最远的被告在北京昌平县,法院送达时是用两个纸箱装的法律文书,于春兰与书记员一起扛着箱子,千方百计寻找到了当事人。2012年于春兰来到滨海区大家洼法庭,这是全省距法院最远的一个派出法庭。已过四十岁的她没有说一个“不”字,没给领导提一个要求,带上法律书籍当天即奔赴了新的工作岗位。该法庭所有的案件只有她一个人审理,因为案件太多,时间总是不够用。她白天出去调查,晚上回到家写判决,在大家洼法庭工作期间,结案390件,位列全院结案第一名。

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无怨无悔

作为一名党员,于春兰同志深知严格依法办案的重要性。每次接到案件后,她先熟悉卷宗,制定周密细致庭审提纲,反复推敲案情,依法审理,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2009年在审监庭工作,审监庭审理案件均是再审案件,再审是当事人在经历了一审二审等多次程序之后最终的司法救济程序,当事人的期盼值均寄托在本次审理上,需要办案人员有铁的定力,能够置关系、人情于不顾,才能公正办案。在审理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时,原告主张人身损害损失要求被告赔偿,而被告申诉的理由是其车辆被套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持截然不同的观点,关系到赔与不赔的是非,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均托关系找路子,多人为其说情。在人情和关系面前,于春兰丝毫没有动摇,坚持公正司法,做出了公正判决;在大家洼法庭工作时,一个离婚案件的原告,扔下10000元钱掉头就走,于春兰将该款交与庭长,并将10000元退还了当事人。

忠孝两全,平凡岗位书写不平凡人生

于春兰母亲自1994年瘫痪在床至今,公公患糖尿病及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生活亦不能自理。于春兰是两个家庭的顶梁柱,平时家里有事都找她。去年四月以来,公公病情恶化,神智不清,于春兰与丈夫抽空就回去,并与婆婆一起为公公洗头、刮胡子,婆婆十分感动,逢人便夸她找了个好媳妇。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于春兰以一名优秀法官细腻的情感触角、博大无私的关爱,践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她先后荣获“寒亭区十大杰出青年”、“潍坊市优秀青年卫士”, “市巾帼建功标兵”、“潍坊最美法官”,省法院 “全省‘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中院授予三等功一次,连续多年荣获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等称号。

在一次次接过鲜红的荣誉证书和沉甸甸的奖杯时,于春兰清醒地认识到:这不仅仅是荣誉,更意味着责任。她常说,“我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点事情,尽了自己一份责任。”(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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