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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魁

发布时间:2017/6/29 10:45:12 阅读:0 评论:2514

临朐县人民法院的孙洪魁曾多次救人,法院给予嘉奖  

6月2日晚,临朐县弥河景观桥附近一名女子落水,听到呼救后,一名男子纵身跳入水中奋力将女子救起,之后对其实施紧急抢救,待120到达后便悄悄离开了。后来,同事通过网上传播的视频认出救人的是临朐县人民法院法官孙洪魁。6月7日,《潍坊日报临朐新闻》的记者联系上孙洪魁,听他讲述救人经过。  

听见有人落水毫不犹豫救人  

听说记者要采访,孙洪魁略显腼腆,说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一是自己会游泳,再就是当时情况紧急,他出于本能就跳下去了。  

通过孙洪魁的回忆,记者了解到,6月2日晚10时多,他接到孩子同学家长的电话,说是帮忙找孩子。当他走到民主路弥河景观桥北头沿弥河往东走时,听到景观桥北头底下有人呼喊:“快救人!”孙洪魁一听,赶紧往回走了两步,这时从北边过来两辆车,下来三个人也跑到景观桥下面并大喊救人。  

孙洪魁跑过去问人掉在哪里,一位钓鱼的老人用鱼竿指了指表示,落水者已经离岸边10多米了。孙洪魁立即脱了鞋纵身跳进2米多深的水中,奋力朝落水中的女子游去。  

孙洪魁说,事后想想还真是有些后怕,但当时自己没多想。当他把落水女子拖上岸时,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上岸后,在一名小伙子的协助下,他们对落水者进行了紧急抢救,女子逐渐恢复了意识,此时巡警和120救护车也赶到了事发地点。看到落水女子没事了,孙洪魁便悄悄地离开了。回到家后,孙洪魁也没跟妻子说救人的事,只说自己不小心掉到水里去了,还受了妻子几句埋怨。

同事为其点赞女子家属致谢  

当晚上11时多,在“临朐钓鱼”微信群里有人发了一段救人的视频,在法院工作的张振伟也在这个群里活动。他点开后发现,救人的男子居然是他的同事孙洪魁。  

很快,这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被疯狂转发,在临朐县人民法院的大院里也传开了,法院领导、同事都为孙洪魁的见义勇为点赞。  

其实,这不是孙洪魁第一次做好事,他自小练就了好水性,十四五岁上初中的时候,曾勇救过一名少年,遗憾的是少年上岸后没能抢救过来。2003年,他在营子法庭上班的时候,曾在弥河兴隆大桥与两个人合伙救起一名轻生女子。  

孙洪魁已经在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20年,目前是民一庭副庭长。临朐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陈勇告诉记者,6月5日,根据《人民法院嘉奖暂行规定》,县法院党组决定对孙洪魁法官予以嘉奖,并希望全体干警以孙洪魁法官为榜样,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孙洪魁说,事后被救女子的家属千方百计了解到他的电话号码,已打过电话表示感谢。女子目前身体状况稳定,休养一段时间就能恢复健康。(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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