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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锐

发布时间:2017/11/1 15:59:20 阅读:0 评论:2514

郭锐,男,汉族,现年28岁,2012年参加公安工作,大学本科文化,二级警司,毕业于山东警察学院,现在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从警5年期间,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2000余起,参与破获多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获多名网上逃犯,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个新时期事故处理民警的责任。

在事故调解工作中,他坚持按责承担,对当事人双方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有针对性的说服解释工作,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句话语暖心”,力求通过自已的热忱努力使他们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不使矛盾激化,案件升级。2016年05月25日,我区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因赔偿数额巨大,多次发生死者亲属到交警队吵闹情况,正常的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面对此情,郭锐及时汇报大队领导后,全力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由于方法得当,工作到家,仅用了1天时间,就全部达成了赔付协议,使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就这样,五年多来,凭着勤奋踏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郭锐成功调解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事故案件,认真执着的维护着人民公安的光辉形象。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时刻将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郭锐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事故处理民警,心中始终有一杆秤,那就是服务群众,把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说空话,多办实事,以真诚和真情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2014年6月张某驾驶车在我区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因张某为外来务工人员,老家也无儿女,针对此情况郭锐及时赶往医院为张某买齐了住院所需的生活用品,并多次前往医院去探望,向主治医师了解张某伤情恢复情况,积极帮助张某解决困难,并积极联系肇事司机,就损害赔偿问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均送来了锦旗,当地群众赞不绝口。

在干好干精业务工作的同时,郭锐始终不忘自身学习。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在不断更新知识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甘当“小学生”,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状态,善于思考,乐于探索,在务实进取上狠下功夫,以创新的意识、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全力做好事故处理工作。2016年郭锐作为青年骨干力量参加了分局组织的到江苏吴江市公安局岗位交流学习,在交流中他快速融入到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做到不懂就问,牢记于心,应用于实践。交流学习归来后不久,我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与一大货车相撞,致使轿车一乘客死亡,接到报警后郭锐同志带领人员迅速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查,郭锐发现该事故存在众多疑点,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多处不应由交通事故导致的伤痕,结合在吴江市公安局曾了解的一个类似的经典案例,郭锐觉得很有可能另有隐情,随即联系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同时对轿车驾驶员及另一乘客进行询问,通过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查询,调取行驶路线上的所有监控,最终确定死者在事故发生前已经死亡,由该事故牵出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中案,该案扑朔迷离,后被中央12频道《道德观察》栏目报道。

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以来,郭锐同志始终把干好本职工作当做追求的目标,为此也付出了相应的牺牲。不论白天还是黑夜、盛夏酷暑还是三九严冬,只要接到事故报警,他都会立即和同事一起赶到现场勘查处理,即使不该当班临时顶替,他也毫无怨言,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有时出现场到深夜四五点钟,即使只休息个把小时,第二天他也会准时上班,从没无故脱过岗。生活中常常出现刚端起饭碗又接到报警、一口热饭都顾不上吃立即又出现场的情景,一年到头难得有几个真正意义上的星期天。但当看到事故双方当事人欣慰的眼神,收到他们表达谢意的锦旗时,郭锐觉得所有工作中的苦和累都显得微不足道。

赤胆忠心铸警魂。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干好每一项工作,无愧于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是郭锐朴实的愿望,也是他今后将持之以恒追求的目标。(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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