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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楣

发布时间:2021/7/3 11:43:53 阅读:0 评论:2514

张明楣,女,1985年11月出生,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一名从事了十二年刑事检察工作并将继续为此奋斗下去的刑检老兵。

从检十余载,本着“不枉,不纵,对得起自己的职责和良心”的人生信条,平心戒燥、踏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用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诠释了检察官的奉献精神。2013年9月,在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优秀侦监理论知识竞赛奖”。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2015年10月18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岗位练兵暨不捕说理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二名;2016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2016年10月被临朐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2018年3月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

多一度热爱,常怀谨慎敬畏之心

侦查监督工作是刑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审查逮捕具有诉讼的初始阶段性,证据的不稳定性等特点,审查的是最扑朔迷离的事实,最粗糙疏漏的证据,抽丝剥茧,发掘真相,务必在七日内依靠着证据、经验对案情作出准确的判断。

张明楣虽是法学科班出身,但办案初始还是感到了不小的压力。为尽快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办案实践中,戒骄戒躁,从零开始——作为新人,虚心向同事们学习讯问技巧、证据运用等;作为办案人,严审细查、精准办案、规范文书制作;为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证据分析能力,找来了该院近五年来所办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分类研习,就如何甄别、审查证据,如何归纳总结案件事实形成了大量学习笔记;在办案闲暇时间,不停地学习翻阅《刑事审判参考》等法律工具书,始终坚持勤奋学习、用心办案,顺利完成了从半个门外汉到刑检干将的艰难蜕变!

2013年11月份,张明楣受理了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种经济型涉众案件事实极为复杂,证据量很大,该案有15册侦查卷宗,100多名被害人,10000多条电子记录,而且牵扯到大量的收款收据、财物报表、银行转账等企业财务知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极不稳定,四五次的供述前后不一。一开始翻阅案卷的时候一头雾水,不知所以。因为审查时间只有短短的7天,除去提审、汇报的时间,留给自己审查案卷的时间最多只有4天。她静下心一遍一遍的翻阅案件仔细研究,游走和往返于证据—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之间,有不懂的专业术语就上网查询或者请教当事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将案情、证据烂熟于心之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侦查的初步建议,同时联系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对公众进行宣传的证据,查清犯罪资金的去向。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最终、对王某作出了批捕的决定,邪恶受到惩罚,正义得以伸张。该案办结后,承办案件的公安民警每次只要见到她,都会笑着对她说:真了不起。

参加工作以来,张明楣主办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00余件,从未出现过一起捕后撤案、不诉、无罪的情况。

多一份担当,磨炼攻坚克难之心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干过刑检的人都知道,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尤其是被害人控告、申诉的案件谈何容易,可我知道既然咱干了侦查监督工作,就要用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即使再困难也要迎难而上,也只要这样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刑检人”。

2014年7月,50岁的侯某到院申诉,称其购买水泥时被人诈骗12万元,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该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不予立案。侯某现场情绪激动,并声称如果事情得不到解决就要去上访。张明楣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认真倾听他的讲述和诉求,并保证一定会及时认真审查,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

群众之事无小事,群众的难题更等不得。送走老侯,张明楣立即向科长汇报,共同研究审查事项及本案焦点、难点,并立即着手审查案卷,多次就案件事实向老侯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解,同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事实、证据上的沟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以及产生纠纷的时间、原因等事实进行侦查。经过审查发现,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经济纠纷,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正确的。为了兑现承诺,同时考虑到侯某的文化水平,张明楣立即搜罗了一些判例,一些类似案例的律师答复等,同时将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整理。最终她整理出了一份详细又浅显易懂的报告,深入浅出的解释了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怎么认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该案不符合诈骗罪的原因是什么。最终侯某对她说:虽然我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但我对你的态度和用心是看得到的,我相信这是个合理的结果,我愿意接受。

张明楣明白,其实很多时候对当事人来说,比起白纸黑字的结果更看重的是你对待他的态度,看你有没有用心,看你有没有把他们百分之百在意的事也用百分之百的认真态度来对待。

多一份温情,“未”少年的你做那道光

2019年,张明楣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是一项特殊的刑事检察工作。在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时,认定犯罪必须精炼、有力,不放过任何一个指控有罪的细节,依法从快做出是否批捕、起诉的决定,可是办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后,张明楣渐渐地从关注案件到关注人,从习惯思维中的“犯罪嫌疑人”到脱口而出的“孩子”,让她从一个理性的刑检人也慢慢变成了“温柔”的未检人。

那是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犯罪嫌疑人是个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母亲去世多年,与父亲相依为命,生活艰辛,法治观念淡薄的近乎一张白纸。办理该案的近十个月的时间里,张明楣想尽各种办法来挽救这颗迷失的心灵,一次次的谈心、一次次的法律和德育知识教育、一次次的家访、一次次的志愿服务、一次次的梦想鼓励……换来了他多次主动的忏悔,用几十页的观护帮教日记表示悔过的决心。他对张明楣说:”感谢您所做的一切,给了我上大学的机会,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很多,每当拿到案卷,张明楣就会反复思考,怎么样可以更好的挽救、教育这个孩子,还有没有类似的孩子需要帮助、教育,对这些孩子来说,比惩治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2019年以来,张明楣多次到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普法讲座,在疫情期间,为孩子们开设线上法律直播课,2020年9月被临朐县第三实验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张明楣用最真挚的情感、最实际的行动,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领航前行。(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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