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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福

发布时间:2021/9/3 18:13:46 阅读:0 评论:2514

魏振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安丘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2010、2011年他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并获安丘市委、市政府嘉奖。2011年被潍坊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并荣立三等功,2012年被潍坊中院、山东省高院授予“三零竞赛”优秀法官称号,2013年被山东高院记个人二等功、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2014年最高法院“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安丘好人”。2016年被评为潍坊市优秀共产党员。

他总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党员,一个普通的法官,一个普通百姓的儿子,在普通的岗位上做着普普通通的事。但他扎根基层20年,为民司法、定纷止争、惩恶扬善,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的事迹让百姓感动,让大山感动……

扎根基层二十年,甘用青春谱新篇

28年法院工作经历,有整整20年身在基层法庭。现任安丘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的魏振福,1993年7月毕业分配到法院工作后,毅然投身到最基层,先后在原经济庭、刑庭、景芝法庭、凌河法庭、立案庭、贾戈法庭、红沙沟法庭工作,他任劳任怨,把自己最好的20年青春年华献给了山村群众,献给了他所钟爱的法律事业。

28年来,他用细心、用真心、用爱心默默实践着“司法为民”宗旨,他将智慧和良知凝成公正的砝码,默默地向世人演绎着司法为民的崇高追求。他用心维护民权,他用心化解民怨,他用心倾听民声,他用心实现民盼!多少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每一寸土地,他的汗水洒遍了辖区的每一条沟沟坎坎。为了调取一份证据,他不知走过了多少山水;为了解开一丝疑惑,他不知熬过了多少昼夜;为了化解一起纠纷,他又不知敲开了多少家门。青春懵懂的小伙,经历大山的陶冶、风霜的洗礼,已经青丝出现了华发。下乡时,孩子还未出生,现长成了挺拔的青年,他没有完整陪过一天。儿子高考、报志愿时,他仍然坚守在基层审判、执行一线、拆迁工作的前沿,以至于市里的领导都过意不去,连声催促:快回家看看,快回家看看!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了魏振福司法为民的壮丽篇章!

注重调解有建树,定分止争共欢颜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二十年的乡村工作生涯中,为了更好地处理纠纷,维护一方水土的静美,魏振福也曾经历过无数次的尝试、冒险、尴尬和痛苦。他常说,十年磨一剑,没有经过艰苦的磨砺,就不会有闪耀的光芒。在处理案件中,他被人尊敬过,也被人辱骂过;被人感谢过,也被人在回家的路上堵截过。他甚至有过好几次被当事人扔黑砖头的经历——并不是每个当事人都是那么讲道理好说话的。魏振福明白,获得理解的过程总是曲折的,他因而习惯了忍受各种辱骂,习惯了各种身体的意外伤痛,也享受着一次次矛盾化解后的欣慰和成就感,百般滋味沉积下来,就是千金不换的智慧经验。

农村的矛盾纠纷千头万绪,简单的一判了之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有时甚至会加深矛盾。这种情况令很多人感到头疼,魏振福却能游刃有余。他在长期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冷却调解法”、“牵牛鼻子法”、“平衡法”、“背对背调解法”、“面对面调解法”等一系列田野气息浓厚的调解方法。熟练的运用着这些调解“法宝”,魏振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赢得了辖区群众的真心赞誉。《魏庭长的调解心经》、《魏庭长的调解情怀》等一系列专门介绍他调解经验的文章,被《山东法制报》、《新世纪领导者》等媒体报刊刊登,安丘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多次报道。

刑事战线再出发,惩恶扬善促平安

2019年3月,组织派他到任务更艰巨的刑庭担任庭长。刑事审判庭作为安丘法院先进集体,获得过集体二等功、山东省委青年文明号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他感到了光荣,更感到了压力和不安。今年疫情特殊,又是扫黑除恶关键之年,在押人员无法提审开庭,已决人员无法执行送监,新类型、多被告、卷宗几十本的案件不断涌现,刑事案件办理越来越难。他带领全体干警,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打通法院与看守所的几百米网线,费了洪荒之力,成功实现了网上审判。为了完成黑恶案件在押被告人的出所审判,数次修改庭审方案,六赴潍坊监管。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刑庭受理的涉黑恶案件6件47人,全部审结,其中涉黑案件2件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件18人,4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杜某在、孙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庭审历时6天,游某法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历时9天半,分别形成了近30万、60万字,505页、992页的高质量刑事判决书,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党委满意,人民群众心安。

淡泊名利重品行,群众组织皆称赞

魏振福自1998年任助理审判员以来,一直在审理、执行一线23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平均每年结案超200件。多年来共审理、执行结案4100余件,无错案,无因处理不当或工作作风问题引起当事人上访或矛盾激化现象。

他的奉献和付出,也获得了组织的充分肯定: 2010、2011年他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并获安丘市委、市政府嘉奖。2011年被潍坊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并荣立三等功,2012年被潍坊中院、山东省高院授予“三零竞赛”优秀法官称号,2013年被山东高院记个人二等功、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2014年最高法院“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安丘好人”。2016年被评为潍坊市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3月,他带领的安丘法院刑事审判庭因成绩突出,荣获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潍坊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法院。安丘市委政法委专门发布文件,号召在全市范围内学习、推广他的经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他在相关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山东法制报、民主与法制网等媒体报道,并被编入人民日报社典藏图书《娇子》。(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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