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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玉美

发布时间:2022/7/4 15:34:31 阅读:0 评论:2514

蒋玉美,女,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一级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蒋玉美在每个岗位上都以“零”为起点,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她无论身在哪个岗位,干一行爱一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塑造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先后荣获“山东省扫黑处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山东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竞赛能手”“潍坊市最美检察官”“坊子区三八红旗手”等省市区多项荣誉。

她不唯权、不唯钱,只唯法

2018年夏天,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该案发生在全国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被侵害对象为国资公司,涉案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处理不当会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且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方法企图脱罪。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各方的压力,蒋玉美没有退缩,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加班加点对侦查机关的证据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发现了十余个直接影响到案件定性的问题,通过向各方多次核实情况、调取证据、请教专家,最终对该案做出正确定性。改变案件的定性,得到了法院、公安机关和执行双方的一致认可。被告人主动履行了2000余万元的执行义务,也被判处相应刑罚。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短短三年,她独立审查办结逮捕、一审公诉案件500余件、700余人,成功抗诉改判案件3起,所办案件无一差错。

她重案情、重亲情、用柔情

蒋玉美曾办理一起案情十分复杂的强奸案件,被害人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精神轻度发育迟滞的初中学生,由于案发场所的私密性,缺乏第三人佐证以及视听资料的辅助,且被害人未第一时间报案,犯罪嫌疑人已对证据进行销毁并拒不认罪,物证收集的难度大大增加。

细心的蒋玉美认真研究案情,发现被害人陈述的案发时间、地点、情节、手段等前后一致,逻辑通顺、符合情理,而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其对案件的细节并不能自圆其说,她内心确信这就是真凶作案后心虚的表现,便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耐心的法律政策教育,对其进行人文关怀,促使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案情明朗,两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蒋玉美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骨干力量,为教育挽救犯罪的未成年嫌疑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她在办理每起未成年人案件时都坚持与嫌疑人逐个谈心,了解他们犯罪的原因,为他们量身制定帮教措施,通过循循善诱,点化青少年成长困惑,为他们描绘出美好人生蓝图。她还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等形式,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更加贴近学校,架起教育界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

她舍小家、顾大家,做专家

2020年春天,蒋玉美被抽调到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15傅振锋案专案组,开始了长期加班的职业生涯。办案地点远离家乡,案卷300余册多达5万余页,案件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涉及罪名多,对检察官来说,是个非常严峻的考验。因审查起诉时间紧张,每晚加班到11点已是工作日常,有时甚至会工作到凌晨2、3点,就这样持续了四个月。这期间,能够回家看一眼的次数屈指可数。由于太长时间不回家,甚至有一次在回家时,她竟需要再三确认家的方位。她曾经说:我无愧于检察工作,虽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但是对家庭和孩子,我却亏欠了许多,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合格的妻子、合格的女儿。

最终,在专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这起案件高质量办结,无论是从办案质量还是效果都得到了全国扫黑办及中央、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有效防止黑恶势力向网络空间渗透,打击套路贷型黑恶犯罪、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等做法被上级推广。

该同志以过硬的思想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技能,充分发挥了检察主力军的作用;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感人的肺腑之言,却用默默地奉献,用火一般的热情和踏实工作,在平凡的检察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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