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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芦苇

发布时间:2018/9/27 17:44:56 阅读:0 评论:2514

高芦苇,1995年8月生,汉族,昌邑市公安局卜庄派出所协警员。自参加工作以来,他时刻以一名优秀协警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把全心全意为守护人民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与对公安工作的热爱践行着作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合格协警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在一次次紧要关头,他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芦苇从事协警工作多年,先后协助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0余名,协助抓获上网逃犯20余名,协助破获各类案件200余起,救助危难群众70余人,深受辖区群众和领导的信任和好评。

2017年3月11日上午10许,正在值班的高芦苇接到群众报警称,卜庄六甲村村口有一名精神病人发病不能控制,扬言要杀人,请求派出所出警救援。接警后高芦苇与同事们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到达后经了解情况,此人为六甲村村民杜某,常年患有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这次由于与家里人发生争执受到刺激,导致病情发作,无法辨认自己行为能力,手持一把大刀乱刺乱捅,情绪十分激动。高芦苇先对杜某进行语言控制,并示意同事与其配合形成三角站位,将杜某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见杜某神智异常,无法与其进行正常交流后,高芦苇眼神示意同事们改变方案,决定强制制服杜某。其中一名同事继续对杜某进行语言控制,吸引其注意力,高芦苇借机慢慢绕到杜某身后,趁其不备,迅速上前夺下刀,迅速将其放倒在地,在其他两名同事的配合下将其制服。高芦苇与同事们的默契配合与临危不惧的精神得到了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和由衷赞扬。为了更好的胜任公安工作,高芦苇平时就养成了勤动脑、多思考的习惯,对于此类突发性事件他早有预想,反复琢磨如何处置最有效、最安全,才会在关键时刻不慌不乱,挺身而出。

2017年9月18日下午,高芦苇与同事们在巡逻途中经过北任村生产路附近时,发现不远处路边沟渠杂草和树木周围浓烟滚滚,疑似起火。高芦苇与同事们来不及多想,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汇报并请求联系消防,随即赶往起火现场。由于当天风势较大,再加之附近全是易燃杂草、树木,火势迅速蔓延,与附近住宅区仅一路之隔,如果不迅速控制,有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高芦苇判断不能错失控制火势的最佳时间,他立即组织同事联系北任村附近村民携带灭火工具赶来协助灭火,自己不顾个人安危随即投入到灭火中。由于工具有限,高芦苇只能与同事们使用扫帚、铁锹等简易工具控制着火点。先行赶到的附近村民多次想要参与灭火,都被高芦苇拦下,他告诉村民们:“大家把灭火工具留下就退到安全范围内,这里有我们派出所的兄弟们,请大家放心!”由于势单力薄,火势反复,被扑灭的着火点被风一吹又多次复燃,高芦苇几次都险些被大火包围,再加上长时间冲在火势最前沿,浓烟呛鼻,等消防车赶到时,高芦苇已经被浓烟熏的睁不开眼睛,身体出现明显不适,剧烈咳嗽,双手被灭火工具磨破,身上也有多处不同程度的灼伤。由于处置果断、方法得当,火势得到有效的控制。高芦苇不顾个人身体状况,又组织同事们协助消防队员一举将大火扑灭,排除了险情。等任务结束后,高芦苇被同事们送达医院检查,由于吸入大量浓烟,造成了呼吸道吸入性损伤。事后,被问到当时是怎么想的,高芦苇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也没怎么想,我觉得换做任何一个人在当时的情境下都会跟我做出同样的选择,也没有什么值得多讲的。”长期一线工作的经历可能让高芦苇潜意识里想到的不是危险而是责任,才能让他在第一时间义无反顾的冲到最前面去。

参加工作以来,高芦苇热积极投身辖区治安维稳工作,无论是矛盾纠纷还是酒后滋事,冲到最前面的身影一定的他。即使在工作中多次受伤,也无怨无悔,下次有需要的时刻他仍会毫不退缩。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始终秉持着一位公安工作者的热忱与初心,他以一个见义勇为志愿者的高尚境界,传递着当代社会的满满正能量,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新气象、新作为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见义勇为)